高能物理科学数据汇交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要求,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汇交到相关科学数据中心。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应建立先汇交科学数据、再验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机制;项目/课题验收后产生的科学数据也应进行汇交。同时鼓励社会资金资助形成的其他科学数据向相关科学数据中心汇交。
国家高能科学数据中心提供高能物理及相关学科数据汇交服务,促进科学数据的使用效率和科技成果产出。其它学科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愿意将数据汇交到高能物理科学数据中心,本中心也将视数据相关性提供数据汇交服务。
线上数据汇交
数据汇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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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提交方指定数据汇交联系人实名注册数据汇交系统用户。用户可通过高能所统一认证账号、科技资源共享网账号或中国科技云通行证等登录数据汇交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
(2个工作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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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交联系人登录数据汇交系统后,在线填写数据汇交意向并提交。
(3个工作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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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交联系人在线编制具体的项目数据汇交计划,梳理拟汇交科学数据的详细清单,提交至数据汇交系统。数据汇交专员审查后确认数据汇交方案。
(3个工作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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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数据汇交系统根据审核后的数据汇交自动生成数据汇交协议,供用户下载。数据中心和汇交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签订数据汇交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协议规定展开数据汇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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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数据提交方对科学数据进行整理和加工,经所在单位和合作单位共同审核后,方可通过数据汇系统向数据中心汇交科学数据。数据审核通过后开具数据汇交证明。
(4周或以上,具体周期根据数据采集大小和质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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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数据汇交专员对项目数据汇交协议、项目任务考核指标和汇交的科学数据进行逐一核对,对于通过形式检查和专家的数据审核的汇交数据,数据中心向汇交项目承担单位方出具正式的数据汇交证明材料。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