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物理科学数据汇交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要求,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应由项目归集的科学数据中心,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成交叉科学数据、再验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机制,项目/课题验收后产生的科学数据也应进行汇交,同时按助社会资金资助形成的其他科学数据向国家科学数据中心汇交。
国家高能科学数据中心将供高能物理及相关学科数据汇交服务,促进科学数据的使用权和科技成果产出,基于学科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原属数据汇交到高能物理科学数据中心,本中心也将积极数据相关性提供数据汇交服务。
线上数据汇交
数据汇交流程
数据提交方指定数据汇交联系人关注并注册数据汇交系统用户,用户通过微信扫描国家网站服务号或中国科技云等登录数据汇交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
(2个工作日确认)
数据汇交联系人登录数据汇交系统后,在线填写数据汇交意向并提交。
(3个工作日确认)
数据汇交联系人在线编制具体的项目数据汇交计划,梳理拟汇交科学数据的详细清单,提交至数据汇交系统。数据汇交专员审查后输入数据汇交方案。
(3个工作日确认)
在线数据汇交系统根据审核后的数据汇交目录自动生成数据汇交协议,供用户下载。数据中心和汇交团目担单位共同签订数据汇交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协议定展开数据汇交工作。
科学数据提交方对科学数据进行整理和加工,经所在单位和作品单位审核后,方可通过数据汇交系统向数据中心汇交科学数据。数据审核通过后开具数据汇交证明材料。
(4周以上,具体依照期提报数据量大小和质量确定)
数据中心数据汇交专员对项目数据汇交协议、项目任务参核标准和汇交的科学数据进行逐一核对,对于通过形式检验和质量合乎汇交数据,数据中心向汇交团目担单位出具正式的数据汇交证明材料。
(5个工作日)